闽农综明传[2007]41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
受西南暖式气流和温度适宜等气候条件的影响,4月下旬以来,稻飞虱提早大量迁入我省,对我省双季早稻生产构成极大的威胁。为加大稻飞虱等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力度,确保今年粮食生产安全稳定的发展目标,现紧急通知如下:
1.认清势态,提高警惕
5月22日,我厅在南平市延平区召开了全省早季中后期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分析会,会议认为,2007年我省早季中后期水稻主要病虫鼠总体为偏重局部大发生,其中稻飞虱呈大暴发态势,将直接威胁早稻的生产,防控工作十分严峻。今年稻飞虱发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灯下始见期偏早,迁入峰较去年提早了20—30天,迁入虫量明显增加。新罗区4月24日—5月4日有一个大的迁入峰,11天共诱虫37503头,其中白背飞虱36017头,褐飞虱1486头,高峰日4月29日迁入虫量达20224头,主迁入峰较去年提早了一个月;漳平县5月2日灯下出现“突增”,诱虫5646头,较去年迁入高峰日提前37天;5月23-24日全省又有一个大范围的迁入峰,新罗区5月23-24日两天灯下共诱虫97536头;同安区5月24日灯下诱到飞虱8000多头,以白背飞虱为主;顺昌县5月24日灯下诱到飞虱6000多头;尤溪县5月23-24日两天灯下共诱虫5488头。二是当前田间虫口密度较常年偏高,主害代较常年提前一代。据统计,龙岩、三明、南平、漳州当前发生面积已超过早稻种植面积的20%以上,全省发生60万亩次。目前田间百丛虫量一般的1200-2600头,多的3500-7600头,局部田块则高达万头以上。各级农业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抗灾减灾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从现在起到早稻收获,植保干部要全力以赴,不得随意抽调他用,保证有专人从事病虫测报和防治工作,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搞好病虫防治工作。各级农业植保部门要及时把病虫害发生、防治动态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人力、物力与财力等方面的支持。要将稻飞虱等病虫防治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及早安排部署,落实防治责任,加大防治力度,力争把稻飞虱等病虫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完善制度,加强督导
为确保防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地要建立并完善重大病虫灾情上报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从即日起到7月底,稻飞虱等病虫重发区要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各地要加强灾情监测,各市、县(区)每旬要向省农业厅植保植检站上报一次灾情发生动态、发生趋势和防治信息,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各地要制订并完善重大病虫害防控预案,争取以当地政府名义印发;各级农业部门在防治关键时期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工作督导,逐级落实防治责任,确保防治人员、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农业部门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挥,检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帮助解决防治中的实际问题。
3.准确测报,分类指导
各植保站要做好系统监测工作,加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的短期测报工作。尤其要发挥这两年投资建设的重点乡(镇)监测点的监测预警功能,督促县、乡植保人员开展调查,适当增加不同类型田的调查点数和次数,扩大普查面,随时掌握田间病虫发生动态。当前应把病虫情和苗情进行站队,并根据天情做好全面部署。总体对策是:准确测报,分类指导,压前控后,减轻危害,保穗促丰收。当前要主攻稻飞虱、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瘟病和纹枯病。在部署工作时要善于抓住重点,釆取综合防治,抓准时机打好防虫灭病这一仗。
4.广泛宣传,强化指导
稻飞虱防治工作技术性较强,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田间培训、发放明白纸、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和普及稻飞虱等病虫防治技术及防控要领;要在重发区建设一批防治示范展示区,加快防治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高防治工作的科技水平;要组织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植保技术人员和乡村农技人员深入农户,指导农民科学防治,切实提高防治效果。
5.科学防治,合理用药
各地要根据病虫情发生特点,确定防治对象田,凡达到防治指标的要采取断然措施,立即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防治。稻飞虱种群具有较强的繁殖能力,为减轻后期防治压力,各地要在水稻生长前中期,抓住卵孵高峰期至低龄若虫高峰期,采取长效药剂与速效药剂结合的防治对策。在防治药剂选择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及菊酯类农药;鉴于褐飞虱对吡虫啉类农药抗性已达高抗水平,为确保防效,必须坚决停止使用;啶虫脒与吡虫啉有交互抗性,也不宜推荐使用。试验表明,噻嗪酮不仅对稻飞虱低龄若虫有较好的控制作用,还可有效减少下一代成虫的产卵量,可作为防治稻飞虱长效药剂推广使用。
6.加强服务,统防统治
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具有迁飞性、突发性特点,在防治策略上需要统一时间、统一药剂、统一技术进行防治。各地要积极探索病虫防治服务新方式,通过药剂补助、植保机械补助、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大区暴发和流行病虫防治中快速和高效的优点,提高病虫防治的时效性和关键技术的到位率。
福建省农业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