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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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四期
  2008-6-6 15:16:00    阅读: 

[第4期2008-4-20]

【农业政策】

我县惠农政策有新标准

今年我县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从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力保全县粮食生产恢复性增长。

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资综合直补等强农惠农政策,今年,省政府对农资综合直补每亩平均补贴提高到30元;水稻良种补贴,对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晚稻每亩补贴15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对所有农业县农业机械购置实施补贴,新增11种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亟需的农机具列入补贴范围,粮食生产机械补贴增加到40%,对农业服务组织购买重点机械再增加5%的累加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增加到100元;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每50公斤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提高到77元、中晚稻79元,若出现市场粮食价格低于省定最低收购价的情况,将按最低收购价应收尽收。
在兑现上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今年,我县根据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村耕地大量抛荒的实际情况,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具体优惠补助标准是:通过土地流转户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补贴100元;实行县级良种补贴,种粮农户凭身份证到各个种子委托销售点购买种子,就可享受每斤种子补贴现金1元的优惠;农机购置县级再补贴,全县用于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补贴价格的30%,其中已享受上级补贴目录内的农业机械扣除中央、省补贴价格后,县再补贴30%;对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奖励,按粮食播种面积、撂荒地复耕面积、土地流转成效进行综合考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林一岚)

【农业服务】

我县成立第一支农机服务队

日前,我县第一支申请注册登记的农机化服务组织—德化县贻生农机服务队成为获得县工商局登记颁发的营业执照。该服务队拥有手扶拖拉机2台,并申请购置手扶步进式插秧机(型号SPW—48C)1台,小型全喂入收割机(型号4L—0.8)1台。将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播、代收等农机化服务。 (农机站)

县农业部门成立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组

为做好撂荒耕地复耕技术服务,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科技含量和单产水平,县农业局成立6个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组挂钩18个乡镇进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农业“五新”和旱育秧,湿润育秧、稀播种、科学水肥管理等先进技术。今年以来,共派出1200多人次,指导粮食(马铃薯)生产6.35万亩,建立马铃薯高产示范片300亩,单位面积产量提升10个百分点,辐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陈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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