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承包耕地可进行流转的农户与需承包、租赁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本窗口登记供需流转信息。
2、“转包”,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承包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以一定条件转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经营,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变;“租赁”,指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将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他人经营农业;“转让”,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从事农业经营;“互换”,指在承包期内,主要是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交换其承包地块的使用权;“入股”,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农民凭股权入股组成合作社或股份公司。



